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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通过公部门生成式AI参考指引,禁用於高机密文件,国科会:先订指引再立法

(中央社)行政院会今(31)日通过公部门使用生成式AI的参考指引,国科会表示,生成式AI发展快速,台湾做法将采先指引、後立法,指引可让公部门思考AI风险、累积实务经验,有助於未来AI基本法的立法。

行政院行政院会今天通过「行政院及所属机关(构)使用生成式AI参考指引(草案)」,开放公务部门使用生成式AI,但不得用於高机密文件,也不得向生成式AI询问可能涉及机密业务或个人资料的问题,且须由业务承办人做最终判断。

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今天主持政院会後记者会时转述,陈建仁在院会表示,人工智慧(AI)正在改变全世界,生成式AI可取代部分脑力,相关应用的确非常重要,但带来对国人、社会、个人及国家安全的潜在风险与冲击,更需由科技、产业发展、人才及治理等各方面积极布局并正面因应挑战,以回应国内、外社会挑战及维持国家安全。

陈建仁说,指引是现阶段各行政机关使用生成式AI的基本原则,有助於促进各机关对生成式AI有一致认知,以及正确使用,值得肯定,但面对瞬息万变的AI发展,AI法制规范仍需与时俱进,国科会应持续观察全球AI发展趋势与因应作为,随时修正指引。

国科会过去也在研议AI基本法的立法可能,国科会副主委林敏聪出席政院会後记者会时解释,AI科技技术变化非常快,对产业的影响也还在发展,因此国科会未来将针对国内外技术、国际法规综合发展、产业影响等等持续评估,会在比较适当资讯之下再提出AI基本法。

林敏聪说,指引可让公部门思考AI风险、累积实务经验,有助於未来AI基本法的立法,目前做法就是「先指引、後立法」。

公部门开放使用生成式AI,「高机密文件」除外

行政院会今天通过「行政院及所属机关(构)使用生成式AI参考指引(草案)」,开放公务部门使用生成式AI,但不得用於高机密文件,且须由业务承办人做最终判断,藉以增进效率也保有机密性、专业性。

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今天在行政院会报告「行政院及所属机关(构)使用生成式AI参考指引(草案)」,指引共10点,揭示各机关(构)使用生成式AI时,应秉持负责任及可信赖的态度,以及安全性、隐私性与资料治理、问责等原则,并掌握自主权与控制权。

指引获行政院会通过後,国科会今天便会依程序签核,通知各机关参考使用指引。

根据指引,生成式AI产出的资讯,须由业务承办人就其风险进行客观且专业之最终判断,不得取代业务承办人的自主思维、创造力及人际互动;且各机关不可完全信任生成式AI产出的资讯,亦不得以未经确认的产出内容,直接作成行政行为或作为公务决策的唯一依据。

指引也要求,各机关使用生成式AI作为执行业务或提供服务辅助工具时,应适当揭露,且使用生成式AI应遵守资通安全、个人资料保护、着作权与相关资讯使用规定,并注意其侵害智慧财产权与人格权的可能性。

指引明定,制作机密文书应由业务承办人亲自撰写,禁止使用生成式AI。而所谓的机密文书,是指行政院「文书处理手册」所定的国家机密文书及一般公务机密文书。

另外,指引也要求业务承办人不得向生成式AI提供涉及公务应保密、个人及未经机关(构)同意公开的资讯,也不得向生成式AI询问可能涉及机密业务或个人资料的问题;不过封闭式地端部署的生成式AI模型,在确认系统环境安全性後,得依机密等级分级使用。

新闻来源

  • 政院定调:生成式AI发展快速 先订指引再立法(中央社)
  • 政院通过公部门生成式AI参考指引 禁用於高机密文件(中央社)